第21章 我走了,我会回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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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两人在丁晓月家附近的一个小饭馆里吃完晚饭后,顺着充满了熙熙攘攘人群的街道,没有目的的走着。

  “晓月,你今后打算怎么办呢?”叶静看着身边沉默的少年小心翼翼的问道。

  “不知道。”丁晓月摇了摇头,眼神里露出迷茫之色。

  现在的丁晓月有点茫然,他不知道今后应该怎么过。家里虽然没有太多的积蓄,但是父母留给自己的钱足够让自己完成学业,至少大学毕业是不成问题的。但是这一切丁晓月忽然觉得很没有意思。父母的死给了他很大的打击,虽然说父母早晚是要离开自己的。可是那应该是若干年后的事情吧,现在的他突然觉得无依无靠起来。

  丁晓月以前是个喜欢独立的人。他喜欢一个人静静的思考,喜欢一个人埋头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。可是当父母不再的时候,他突然觉得今后的日子只剩下了自己一个人,那种孤独感慢慢的涌上了心头。

  “嗯”叶静轻轻应了一声,良久,又小心翼翼的问道:“叔叔阿姨的事情,你打算怎么办呢?那些人居然如此残忍,可是他们的实力太强大了,想要报仇,实在是太难了。”

  两人刚才在吃饭的时候,丁晓月已经简单的把所发生的一切告诉了身边的女孩。他觉得在这个女孩面前,他没有必要隐瞒什么。

  “我知道,但是我想总有一天我一定会做到的。至少我现在也不是一个普通人,只要我愿意等,等到我强大的那一天。”丁晓月那失神的目光忽然波动了一下,语气依然平淡的说道。

  “嗯,你能答应我一件事情吗?”叶静脸色担忧的看着少年。

  “什么?”丁晓月仰起头。天色已经黑了,一盏盏的路灯亮了起来。

  “在你没有把握之前,不要随便动报仇的念头好吗?因为这太危险了。”叶静一边说一边不由自主的握住了少年的胳膊。

  丁晓月没有说话,只是微微点了点头。

  叶静看到少年点头后,长长的书了口气,这才发现自己握住少年胳膊的手,脸色微微红了红,但是没有松开。

  “我送你回去吧,天晚了,再不回去,家里人要担心的。你不用担心我,我现在很好。”丁晓月不等叶静拒绝,伸手拉起女孩的手,缓缓的向叶静家走去。

  …………

  丁晓月把叶静送回家后,一个人顺着那条他不知道走过了多少遍的街道向前游荡着。他不知道现在自己要去哪里,又应该去哪里。平时的这个时候,他应该在家里,写写作业,看看电视,玩玩游戏。但是现在的他,忽然觉得自己找不到一件可以做,并且值得做的事情。

  他就这么一直向前走着,恍恍惚惚间,好像来到了一家酒吧的门口。

  他抬头看了看酒吧的大门——蓝色忧郁。嗯……这里好像自己曾经来过,不对,不是好像,是肯定来过。

  丁晓月在很小的时候非常不喜欢音乐。他不喜欢唱歌,不喜欢跳舞。所有电视上的文艺节目他都不喜欢看。但是后来,可能是为了响应学校的号召,要成为一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好学生。丁晓月也就跟很多很多的的同病相怜的孩子一样,被送到了少年宫,开始学习乐器。

  他当时学的是……嗯……手风琴。为什么会学这个呢?他也不太清楚。或许是父母看到邻家的大哥哥每天晚上都要坐在家门口,卖力的拉着那个家伙吧。不过说回头来,那玩意儿也还算不错。演奏起来汪汪直叫,节奏感也挺强的。

  丁晓月还算是个聪明的孩子。虽然天分不算特别好,不过靠着一些小聪明也算学的不错,后来也人魔狗样的混了一张10级的证书。虽然那玩意儿说到头还是业余的,不过也给自己长了不少的面子。在面对一些无知的小女生的时候,还是能有点小小的自豪感的。

  但是随着他年龄越来越大,他就很少去碰那玩意儿了。他不喜欢那种乐器,他喜欢上了流行歌曲,喜欢上了摇滚,喜欢上了很多很多少年人应该喜欢的音乐。于是他开始慢慢接触到了吉他,贝斯,架子鼓所有和乐队有关的乐器。

  虽然那些东西他没有专门学过,但是凭着自己那扎实的音乐基础,没事简单的拨弄拨弄还是可以凑合的。所以后来的他,虽然不喜欢他最初选择的乐器,但是他并不排斥它。因为他知道,如果没有它的话,他现在或许依然不会对音乐有什么兴趣。

  丁晓月就这么恍恍惚惚的站在酒吧门口,脑海里一点点的回忆着自己小时候的一切,回忆着自己与这个世界的每一个联系。正在他不知道该不该走进去的时候,一个身材高寿的年轻人走了出来。

  这人大概二十五六岁的样子,上身一条洗的皱巴巴的格子衬衫,穿着一条破了两个大窟窿的蓝色牛仔裤,脚下拖着两片拖鞋。他本来是想出来透透气,谁知道抬头正好看见门口的丁晓月,顿时咧开嘴,哈哈笑着走上来一把揽住了少年的肩头:“我说小子,你都多久没来我这里了,快进去坐坐,兄弟们都在想你呢。”

  原来这个年轻人就是这间酒吧的老板,名叫项开。丁晓月是在两年前逛一些音乐论坛的时候,跟他认识的。当时丁晓月只是在网上找找自己这个城市有那些地下乐队,有哪些酒吧有乐队走场,自己可以抽空去看看,顺便可以跟别人学习学习,于是就遇到了正在论坛上四处寻求乐队干活的项开。

  这项开脾气性格十分豪爽,丁晓月跑来认识后,两人都觉得非常的亲近。虽然丁晓月还是个学生,平时也没多少时间出来泡吧,但是这世界上说不清楚的感觉太多,所以关系却也莫名其妙的不错了起来。

  “我说,你好像有心事啊,怎么这么郁闷的。好了好了,别他妈的苦着脸了,快进去吧。”项开一边拉着丁晓月往里走一边嘿嘿哈哈的说着。

  丁晓月嘴角露出一丝苦笑,不过看朋友这么热情,也不好意思转身就走,只得跟着项开走了进来。

  酒吧里深蓝色基调的装修配上暗淡的灯光显得有点压抑。台上一个四人组的乐队正在演奏着一首略带蓝调色彩的歌曲。这歌曲丁晓月没有听过,不知道叫什么名字。柔和而忧郁的旋律钻进耳孔,让人听了不由得产生淡淡的惆怅之感。

  丁晓月仔细看了看那四个人。原来自己还都认识。贝斯手,乐队的主唱,一个具有质感而略带沙哑嗓音的男人。男人名叫庄明,身材不高,白净的面皮,据说红颜知己有不少。吉他手,一个骨瘦如柴的家伙,名叫龚小亮,丁晓月对他不是很了解,就知道那人很猥琐,经常有一些令人恶心的想法。鼓手是个很年轻的男孩,名叫梁大海,据说他父母让人帮他算命的时候,算命先生说他五行缺水,于是就起了这么一个泛滥的名字。最旁边是个键盘手,居然是个梳着两条长长辫子的女生。这女生名叫郭月月,平时少言寡语的,十分文静,也不知道怎么会被拉到酒吧这样的地方来的。当然了,按照那个吉他手的说法,这叫闷骚,这样的女人肯定很……(以下沈略二十字),来酒吧自然有她的目的了。

  “想喝点什么?”项开把丁晓月拉到一章桌子旁,笑哈哈的问道。

  “随便吧,我不太想喝酒,你知道的,我一般不太喝那玩意儿,一杯清水就行了。”丁晓月笑了笑,淡淡的说道。

  “放屁,放屁,到我这里哪里能喝水,你说喝什么吧。”项开一副仿佛被人侮辱过的表情说道。

  “那随便弄瓶啤酒就行了,别给我弄那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儿来。”丁晓月冲着项开点点头。

  “好,你坐一会儿,我马上来。”项开鼻子里哼着不知名的曲调,转身走开了。

  丁晓月正要闭上眼睛休息一会儿,台上的乐队已经停止了演唱,呼啦啦的都跑了下来。

  “嘿嘿,我说你小子终于想起我们啦。你都多久没来了,是不是最近学习压力比较大啊。”那个庄明不知道从哪里端了一杯蓝汪汪的玩意儿走到丁晓月面前,伸过那张满是笑容的脸,嘿嘿傻笑着说道。

  “我看不是学习压力比较大,估计是天天忙着房……呃……当我没说。”那个骨瘦如柴的龚小亮本来是要说忙着房事,可是这时候正好一个性感美女从他身边走过,而且还不经意间瞟了他一眼,赶紧把后面的半段话给咽了回去。

  “诶,你好像不太对头啊,平时都是笑嘻嘻的,怎么今天这么奇怪的。”还是那个叫梁大海的观察比较仔细:“难道是你小子失恋了?没听说你跟哪家的小女生勾搭上啊。嘿嘿!”

  “我看也像,肯定是被谁给甩了。我说你也别丧气,有什么大不了的啊。你看我们的庄大哥……”龚小亮伸手指了指庄明继续猥琐的说道:“你看他,都不知道被甩了多少次了。现在他已神功练成,最近换了一个又一个啊。”

  “是啊,最近刚换了一个新女生呢。”旁边一直一声不响的郭月月忽然抿嘴笑了笑说道。

  “对对对,兄弟们给你介绍一下,我说那个兰兰啊,快过来,给你介绍个小兄弟认识认识。”梁大海转头冲着吧台的地方吼了一声。

  “呵呵,嗓门别这么大啊,我刚刚听项开说了,这就要过来认识认识呢。”一个轻柔而略带沙哑的女声传了过来。随着那有点嗲嗲的声音,一个长发及腰的女子袅袅婷婷的向这里走来。

  “我给你介绍一下啊,这位是老庄最近刚刚泡的马子……咳咳……”龚小亮看那女子已经走了过来,赶紧咳嗽一声继续说道“我想她的名字你一定听过。”

  丁晓月转头看了看已经走到自己面前的长发女子,想了半天也没想出来是谁,无奈的摇摇头表示自己的歉意。

  “你别这样子啊,她你是没见过的,不过名字你一定听过。她有个全国人民都知道的名字——季小兰,听过没?”龚小亮龇着牙,嘎嘎怪笑的说着。

  “晕,你这人一点都没意思。”龚小亮扯着他那公鸭嗓子笑了半天,面前这少年居然还是那样面无表情,突然觉得无趣起来。

  “说真的,你怎么了?”这时候众人也发现丁晓月的神情不太对头,庄明放下手里的杯子,语气认真的问道。

  丁晓月并不想把自己的事情告诉这些熟悉而陌生的朋友,他不想让面前这些人为自己担心,更不想让他们感到恐惧。所以他依然淡淡的笑了笑,轻轻摇摇头。

  “算了,既然你不肯说,我们上去唱歌好了,这样也能发泄发泄。”梁大海不等丁晓月拒绝,一把拉起少年就往台上走去。后面的几人也一窝蜂的跟了上来。

  “你拿我的吉他吧,我去重新拿一把来。”龚小亮递过了自己的吉他,转身不知道跑到什么地方又重新抱了一把上来。

  “你想唱什么就唱什么吧,我们跟着就是了。”庄明冲着丁晓月做了个OK的手势。

  “嗯”丁晓月点了点头,随手拨弄起了琴弦:“有时后我觉得自己像一只小小鸟,想要飞却怎么样也飞不高,也许有一天我栖上枝头却成为猎人的目标,我飞上了青天才发现自己从此无依无靠。每次到了夜深人静的时候我总是睡不着,我怀疑是不是只有我的明天没有变得更好,未来会怎样究竟有谁会知道,幸福是否只是一种传说我永远都找不到。我是一只小小小小鸟……所有知道我的名字的人啊,你们好不好,世界是如此的小,我们注定无处可逃,当我尝尽人情冷暖,当你决定为你了的理想燃烧,生活的压力与生命的尊严哪一个重要。我是一只小小小小鸟……”

  鼓声暴烈,每一次的重击,将要砸碎胸中那脆弱的心脏。贝斯就好像一只从远古走来的洪荒猛兽般愤怒的吼叫着,把门窗震动的突突而颤。电吉他那强劲有力的嘶叫,有时候低沉暴虐的打起强劲的节奏,有时候又如同龙腾九霄般演奏出令人目眩神迷的华彩。

  丁晓月闭着眼睛,泪水抑制不住的从眼角划过。他现在什么都听不见,什么都看不见。他只知道嘶哑着嗓子大声的唱着。那本来清亮的声音现在已是十分的沙哑,透出一股股沧桑而悲凉之气。

  丁晓月很少喝酒,很少喝很多的酒。但是今天他却喝了很多,很多很多。他不知道自己今天到底喝了多少,当他迷迷糊糊从酒吧里出来的时候,他已不知道吐了多少次。

  “看他行不行啊,我们送他回去吧。”庄明看着面前脸色苍白的少年,转头跟那个名叫季小兰的长发女子说道。

  “不用了,我自己可以回去的。”丁晓月声音虚弱,脸色苍白。但是那已经赤红的眸子里,依然透着清醒的光芒。

  丁晓月确实没有喝醉。他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。他本来想靠酒精麻醉自己。让自己能够暂时摆脱这种痛苦。可是他失败了,他发现他不管喝了多少,即使已是晕头转向。但是那大脑依然很清醒,痛苦依然很真切。

  “真的不用,我自己可以回去。”丁晓月对着身后的朋友咧嘴笑了笑,转身迎着微凉的夜风大踏步而去。

  丁晓月踏着虚浮的脚步,哼着不知名的小调,正在迷迷糊糊的向前走着。一辆黑色林肯停在了少年的身边,车窗里伸出一个巨大的脑袋来:“嗨,这位先生,我送你一程吧。”

  “嗯”丁晓月没有拒绝,伸手拉开了车门,一头钻了进去。

  当汽车缓缓启动的时候,丁晓月摸出手机,给一些他所熟悉的号码发了同一条短信:“我走了,我会回来……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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